Sunday, April 17, 2005

推動產業合併不能背離市場法則

2005.04.18  工商時報
推動產業合併不能背離市場法則
工商社論

為落實去年十月陳水扁總統宣示兩年內國內金控家數減半以及鼓勵面板產業合併的政策,最近金管會祭出擴大租稅優惠政策鼓勵金控進行合併;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亦表示可採產業控股公司模式,來推動我國面板業的合併。政府積極推動產業合併政策,是以追求擴大規模,提升競爭力為目標,其用心立意固然良好,但是,我們必須提醒政府,推動產業合併不能背離市場法則,否則效果可能適得其反。

首先,企業規模大小不必然與競爭力有關,以金融機構為例,世界各國大小金融機構並存的情形非常普遍;金融機構規模大,固然可以吸收更多資金與人才,從事跨國經營,拓展金融版圖,但是,規模愈大不能保證經營風險愈小,出問題或經營不善的大型金融機構,所在多有;前幾年日本大型金融機構相繼發生經營危機,足以戳破規模大就能保證穩當的論調。現在扁政府要求金控家數限期減半,是否暗示現在十四家金控公司至少有一半經營有問題或有危機?若否,政府減半政策的目標又在哪裡?更令人關心的是,金控家數減半後,政府能作更有效的管理嗎?建立區域金融中心的目標就能達成嗎?
其次,金控及面板產業的整併,應該要出於業者本身經營的考量及自主意願,否則政府亂牽紅線,勉強整併,結果反而會造成公司領導階層貌合神離,甚至內部鬥爭不已,最後非但無法提升競爭力,反而會拖累整個企業。美國知名電腦公司惠普及康柏合併後經營失利,因併購康柏公司而名譟一時的惠普執行長菲奧莉娜黯然下台,就足以證明企業合併並不能保證競爭力的提升。惠普及康柏合併尚且是美國企業自主決策的行為,現在台灣是由政府強力主導推動合併,其結果更令人擔憂。

第三,政府應該要切實掌握金控及面板產業不願自行合併的根本原因。業者在商言商,若面臨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頭,即使政府不作為,也會自動自發地尋找合併對象,以保住自身的利益。然而,台灣金融機構不斷增設,卻沒有建立有效的退場機制,以致業者經營的風險幾乎完全由政府承擔下來。業者既有恃無恐,又何必要尋求合併呢?面板產業的情況也很類似,政府為追求世界第一大面板產業王國的地位,不惜運用各式各樣的獎勵措施,並挹注龐大的資源給予協助,導致業者一窩蜂地投入並一味追求擴大產能,而無絲毫風險的考量。現在面板產業發展不如預期,競爭不過韓國,政府轉而鼓勵業者合併,但卻又無法捨棄過當的獎勵政策,這樣做會有效嗎?

第四,以控股方式進行整併,並非很好的選擇。金融機構間的異業合併,在國外早已推行多年,一家金融事業同時經營銀行、證券、保險業務者,已是普遍現象。但是,政府基於管理的考量,過去一直排斥異業的合併,最後才同意以金融控股公司型態進行異業的整合。這種整合的結果,各類金融機構的家數減少有限,反而增加了許多金控公司,落得現在又要推動金控公司的合併,實在令人感嘆。至於產業控股公司的構想,更讓人弄不清楚政府政策目標在哪裡?嚴格來說,控股公司多是以投資為專業的公司,並不介入公司的實際經營,因為這種特質,先進國家對控股公司的管理也較為嚴格,現在政府想推動產業控股公司,與傳統的控股公司究竟有何不同?想要發揮什麼樣的功能?要如何加以管理?在在都需要主事者仔細的思考。

我們並不反對政府鼓勵金控及企業合併的政策,但是,政府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角色,不要越俎代庖,一心想要牽紅線,代替企業來做決定。坦白講,政府官員做生意的能力遠遠不及企業家,跳出來做企業家的事,只會治絲益棼;政府應該做的,是建立汰劣存優的良好競爭環境,讓好的企業能夠愈做愈大,不好的企業則被淘汰或被迫整併。不此之圖,政府推動合併政策都將事倍功半,成效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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