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傳輸平台競合機制
林佳龍:建立傳輸平台競合機制
■ 記者黃正凱、費家琪/台北報導
行政院新聞局長林佳龍。
記者潘俊宏/攝影
行政院新聞局長林佳龍表示,在通訊業與傳播業數位匯流後,產業界限已模糊,政府要推動有線、無線電視台與電信業者的多媒體隨選視訊(MOD)三大不同平台間的公平競爭,扶植無線電視台在發展數位單頻網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並且協助發展MOD,以與有線電視平台更多競爭,進而帶動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
林佳龍近來對於有線電視、無線電視與數位電視方面,相繼端出不少政策大菜,加上愈來愈多的企業投入電視購物與有意投資有線電視系統台,新聞局對於未來政策的規劃動向,備受矚目。以下是林佳龍接受本報專訪摘要:
數位內容 發展關鍵
問:通訊與傳播走向數位化發展後,產生數位匯流的新發展趨勢,也造成產業秩序大洗牌,政府在新變局中有何新政策?
答:以往電信通訊與廣電傳播是兩大領域,但在數位匯流後界限已模糊,未來會有兩大方向,分別是平台整合與內容整合。
在平台整合上,首重建立平台競爭秩序。平台又可分為三大類:通訊、網路與電視,其下又可分為通訊的手機、MOD,電視中的無線、有線、衛星系統,有不同的平台可供傳輸,而數位內容是核心產品,會因平台各異而有不同的面貌。
在數位內容整合上,這是關鍵發展因素,涉及文化創意的層面。以後所有的數位內容產品在製作過程時,都會考慮到影音的多元化發展,可運用手機、網路、電視不同傳輸平台來呈現,使產品多元與多樣化。
政府在此扮演的角色,第一是引進不同平台競爭與合作的機制,第二是加速數位化的硬軟體的建設,第三是配合進行組織與法令的調整,支持數位產業發展,跟上科技的變化,才能營造出良好的競爭環境與產業發展秩序。以更多新的想像,創造出更多新科技,帶動新商機。
以往廣電傳播產值約300多億元,在陸續引進購物、商務、互動服務與行動服務後,使得產業有更多新發展。例如日本最近推動的行動電視,讓民眾用巴掌大的手機去看電影與球賽,即是一個跨平台很好的運用。
行動電視 平台整合
問:政府對數位內容產業大多提及管理政策與產業政策,除經濟思維的考慮外,數位內容紮根於文化層次,在經濟與文化層面間的拿捏管理為何?
答:政府過去對數位內容產業發展太著重科技導向,努力建設寬頻網路,但是把寬頻的高速公路弄得更寬更長,卻沒有好的交通工具在其上行駛,也是浪費。
分別由通訊電信、廣電傳播兩大領域來看,在通訊上,手機與網路都是在擴充頻寬而不是寬頻,沒有足夠的內容;至於在廣電傳播上,過去注重的是管制與管理,比較少有產業輔導的角度,有豐富的內容,但欠缺有效傳輸。
我想要從推動數位內容與文化創造著手,包括影音資產的管理與交易等,這才是基礎建設。
有線電視現有100個頻道,家戶普及率有八成,年營收300億元。經建會曾有調查,影音產業產值是1,052億元,其中有504億元是廣電產業,雖然占一半,但長期以來卻被忽視,卻是台灣媒體文化創意產業最有發展潛力之處。
文化出發 精緻導向
政府要思考協助廣電產業的產品走入數位化,透過各種平台更有效傳輸。如果只有平台,內容跟上不的話,高速公路也是形同虛設,但光有內容,沒有平台,會形成是文化藝術,而難以進入產業發展。
所以現階段是以文化為出發點,著重產業的發展,建立更好的商業模式,再推動精緻化。
問:最近政府對無線電視台相繼規劃一連串的政策,方向為何?
答:在無線電視部分,依目前研擬中的「數位無線電視發展條例」規劃,六年前交通部核配兩個單頻網給無線五台業者,每個網可壓縮三個頻道,所以五家共有30個頻道。
但改為歐規技術後後,業者用不到兩個單頻網。經新聞局協調,五台共用一個單頻網作為共同傳輸平台,可使用15台的頻道,另外15台開放,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去壯大,可運用在資訊與通訊的內容,讓無線電視行動化,成為另一個平台,與有線電視、MOD 兩大平台競爭。
同時在硬體設備上也有補助計畫,政府配合「數位娛樂計畫」投資13億元,協助無線電視購足數位傳輸需要的設備,大概今年底北中南東與離島都會完成。
問:對於有線電視的部分,新聞局最近也有一連串頻道重整的政策,是否有一個長遠的規劃 方向?
答:新聞局繼無線電視發展方案後,最近也在規劃有線電視發展方案,近期會對外宣布。
在有線電視方向,將要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分組付費機制、不同平台間的公平競爭、健全有線電視系統與頻道的交易秩序。
在數位化方面,例如鬆綁機上盒費率,讓業者有更大的價格彈性,而且也與財政部協商,希望能讓機上盒業者適用投資抵減,但財政部認為有困難,我們還在找其他補貼的方式。
有線電視 費率多元
在分組付費機制上,未來應該依觀眾喜好,看多少台繳多少錢的套裝費率,例如看成人頻道要另外付錢等,以多元化的費率帶動產業發展。
目前有線電視處於獨大狀態,所以我們幫助發展無線電視與MOD 平台,希望以更多競爭替代寡占與壟斷,使市場起飛。但仍有不少法令的問題,所以將儘速推動修法。
問:目前新聞局在相關修法上的進度如何?本屆立委的會期即將在本月結束,是否在下一會期中有新的作法?
答:廣電三法整合版在立法院,本會期可能沒辦法通過,我也不滿意這樣的進度,而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相關條例,由於涉及委員組成有政黨比率的爭議,都卡住了,所以政府要從就現有法令去改善競爭秩序著手。
以往的廣電法令都是規範類比頻道,對於數位頻道的規劃不盡周全,如果廣電三法在本會期未過關,但是產業的發展卻不能等待,因此新聞局有意下會期先送出廣電法小修版。
問:不少有線電視業者覺得新聞局對他們的限制最多,局長的看法如何?
答:其實政府對無線電視台管理比有線更嚴,因為他們屬於公共資源,與有線電視純屬民間投資不同。有線電視業者最在意的是法令鬆綁、費率鬆綁,讓他們有差異化發展,提供加值服務,有線電視線看好的是這一塊,希望拓展金融或購物等服務,讓平台的穿透性大於MOD。
無論有線與無線電視台,新聞局都規劃他們朝向「製播分離」發展,讓節目的製作與頻道的播放是分為兩個不同的單位,頻道有頻道業者的規範,在製作上則靠證照制度制衡。
目前無線電視製播分離最不清楚,因此要仰賴數位單頻網的規範,讓另外15台走出製播分離的路線;但有線電視則如年代、TVBS 都已走向製播分離,不過東森和中嘉等業者仍比較模糊,長期都要朝此方向邁進。
【2005/01/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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