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23, 2008

減稅的議題別走回頭路

別走回頭路
【經濟日報╱社論】

2008.08.24 04:20 am


減稅的議題近來相當熱門。行政院劉兆玄院長接受訪問時指出,稅改要先有國際競爭力再講公平性,因此稅負高低要和其他三小龍來比。蕭萬長副總統也公開表示,要降稅來打造亞太金融中心。國內租稅負擔必須重視國際競爭力,不能忽略與競爭國之比較,乃是我們一貫的主張,我們當然支持。然而最近也有一些跡象顯示,減稅的政策原則可能會被誤用,特別是產業別的租稅減免可能會被濫用;因此我們要提醒各界,在正確的大方向下,具體的政策是否符合學理的要求,仍應一一仔細檢視。

先就稅負比較的對象來說;劉院長重視國際競爭力的主張雖然正確,但他只和三小龍比的主張則值得商榷。他說就像球賽有小聯盟、大聯盟,台灣要選擇自己的聯盟比賽,才會有國際競爭力。然而二十年前我國的產品也許只和其他三小龍競爭,目前卻面對更複雜的國際競爭。有些產業我國已發展起來,而有開發中想把它搶走。例如中國大陸很想搶我們的晶圓代工;電子業也是不少開發中國家想爭取的對象。若經評估仍不該放棄這些產業,就必須考慮這些國家低稅率對我們構成的威脅,而不只是考慮三小龍的稅率。

只考慮三小龍的稅率,劉院長的比喻換一個角度看,又像是只打小聯盟而不想升級到大聯盟。四小龍的相互競爭已是過去式居多,這幾年南韓和新加坡在國際上氣勢勝過我們的地方,正在於他們敢向先進國家挑戰,敢努力搶先進國家的產業,而我們卻等他們搶到之後再去和他們搶。南韓的汽車、手機、DRAM、 TFTLCD、線上遊戲乃至電視劇,都跑在我們前面去和先進國家競爭。

這種競爭中,政策比較的主要對象乃是相關的先進國家,而不只是也可能跟著來競爭的其他三小龍。儘管先進國家可能較少租稅減免政策,但仍有很多其他產業政策及發展環境,是我們必須比較和競爭的對象。我們若只和三小龍比較,就難走出自己的路而老和其他小龍自相殘殺,其中我們還因晚人一步而常矮人一截。

我們雖不反對為國際競爭而減稅,但最近一些減稅或補貼政策似嫌浮濫。十多年前我們廢掉獎勵投資條例而改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原因,就是認為由政府選擇產業來獎勵,不如依功能別來獎勵。但在連促產條例都該落日的呼聲中,近日卻有深層海水園區、電動機車、太陽能、線上遊戲以及外國股票等多項產品或產業,要爭取租稅獎勵或補貼。電視上也配合蕭副總統及劉院長降稅的主張,而出現匿名鼓吹降稅的廣告,讓人以為政府要走回頭路而對大批產業減稅。

我們並不反對基於國際競爭或其他外部利益而對部分產業減稅;但這樣做之前,一定要先講清楚該產業真正面對的外國政策競爭之實況,不能稅率比競爭者低了還要亂減。我們也要釐清發展該產業真正能產生的外部利益。但最近這幾項要求降稅產業,其國外競爭者之稅負,及產業在國內的外部利益,似乎都未見主管單位研究和說明。

由於學理上一產業享受比其他產業更低稅率或更高優惠的原因,乃是它有更高的外部利益;因此若要挑產業來獎勵,也該將各產業全盤比較之後再做決定,而不宜像近日這樣零星地決定某些產業可得到獎勵。這種缺乏客觀資料和跨業比較的個別獎勵決策,也比較容易受到外界不當的影響甚至涉及圖利,故宜避免。

就算某個產業值得獎勵,獎勵方法學理上最好也應針對它所面對的市場失靈問題,或它會產生外部利益的地方給予獎勵;而非隨便獎勵。例如我國想發展太陽能產業,其外部利益包括以太陽能取代石油的能源分散利益,以及產業技術提升帶給未來的競爭力效益。唯前者實際上微乎其微,但經濟部卻表示要將太陽能發電的收購價格由每度2元提高到10元,補貼程度似遠高於能源分散的外部利益。若在大國,國內消費的增加也許可大幅擴大生產,並因而使技術提升;但我國國內市場有限,靠國內消費增加而提高生產和技術的作用有限。若政府認為提升技術有外部利益,應以直接獎勵研發較為恰當,不宜亂學大國的生產或消費補貼。以往保護汽車工業的失敗,乃是前車之鑑。

【2008/08/2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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