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型組織是國家經濟競爭力的關鍵
創新型組織是國家經濟競爭力的關鍵
企業家遲早得學會建立並管理一個創新型組織(innovative organization),建立並管理一個能預測新事物,能把願景轉變為技術、產品與流程,願意且能接納新事物的人類團體。
近半世紀以來,我們大致上已學會如何為發揮共同績效而組織人力、如何利用組織有效執行已知該如何做好的事;這等於是向前邁出一大步,今日的社會也停頓於此。現在,我們必須讓「能創新的組織」成真。
創新型組織需要團隊式組織,而不是命令式組織;且創新型組織需要關係上的彈性。不過,既使具彈性,也必須有紀律、有權威、有人能做決定。
創新型組織需要組織高層秉持新的態度。在管理型組織裡,高層人士負責判斷;在創新型組織裡,高層要鼓勵大家提出構想,不成熟或未完成的構想都無所謂。在創新型組織裡,高層的職責是設法把最多構想轉變成有效且有目的性工作的重要提案,並自問:「為了讓這個構想被認真看待,它得變成什麼模樣?」跟管理型組織不同的是,高層人士的職責不在於說:「這個提案不重要。」
真正的新構想,都不是從實際、嚴肅、思考周全、順利進行的提案開始,而通常是從摸索、推測、搜尋開始。而且,這些「巧妙構想」(bright idea)十之八九都沒有結果,只會變成雋語。極小部分會成功,絕大多數則從未有任何進展。「巧妙構想」的死亡率跟青蛙卵的死亡率一樣高,構想是自然的一部分,而自然是豐富的。所以,構想從來不虞匱乏,就像池塘裡總不缺青蛙卵一樣。要蘊釀出可行的最終成果,比例是一千比一。我們事先並不知道一千個構想中,哪一個會存留下來,且能成長直到發展成熟。
創新態度需要高層願意傾聽、鼓勵、努力把原始猜測變成了解認同,把最初一瞥變成願景,把令人興奮的事物變為成果。這並非許多人以為的「創意」,也不是「雜亂無章」(disorganized),而是相當有組織、有紀律的系統化流程。這項流程需要的做法和程序,與管理妥善組織所用的做法與程序完全不同。
今天的「專業」管理階層,常認為自己扮演的是對提議表示「同意」或「駁回」法官角色,這種想法必定會導致下述知名詩句描述的情況。據說有一天,倫敦聯合利華公司(Unilever Company)布告欄張貼的組織圖上,就釘上這篇詩句:
貫穿這棵大樹
從樹根到枝椏
向上的構想不停
往下的否決不絕
相信自己的職責是擔任裁判的最高管理階層,必定會否決新構想,因為新構想總是「不切實際」。唯有管理高層認清自己的重要職責是「設法以有目的之行動,將半成熟的構想轉變成新事物」時,才能真正讓組織──不論是企業、大學、實驗室或醫院,真正創新並脫胎換骨。
以真正創新的角度來看,光創造出另一項產品並不夠。創新所需的努力,遠超過可能的成果;創新所承擔的風險,與創造新事業或新產業時承擔的風險相同。真正有貢獻的科學家跟一般科學家不同之處,既非知識或努力,更非才能。真正有貢獻的科學家〔牛頓(Newton)或法拉第(Faraday)這類極少數天才例外〕,會把自己的知識、智慧和努力,專注於一個既重要又真正值得的目標,也是著手創造新事物的人。
管理型組織設法將可能的損失降到最低,而創新型組織卻必須把可能的成效擴充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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