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8, 2009

行政部門在乎食品安全嗎

行政部門在乎食品安全嗎

* 2009-04-09
* 中國時報
* 【■吳豐山、程仁宏、楊美鈴】

 安全的食品是國民的基本人權,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有鑒於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之預算、人力均有不足,掌理全國食品衛生安全,恐力有未逮,幾個月前推派吾等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發現行政院及衛生署有四大疏失:

 一、行政院未能順應世界潮流,成立行政院層級之「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俾作為跨部會間業務垂直整合、溝通協調之平台,令人不解。

 近年來,狂牛症、禽流感、口蹄疫、黑心食品、三聚氰胺毒奶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頻傳,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並引起心理恐慌,更造成全球食品貿易及經濟的鉅大損失;加拿大、日本、歐盟暨中國大陸紛紛透過立法、設置專責機構及增列預算、人力等措施,以強化對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然而行政院說要成立「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卻迄今仍未成立,以至於食品安全施政失去全盤掌控,難怪弊病叢生。

 二、衛生署之食品衛生處現有業務經費拮据,單位預算配置嚴重失衡,較諸國際更相形見絀,其輕忽食品安全業務,殊有未當。

 衛生署九十八年超過四二○億元之業務費總預算,其中食品衛生管理之業務費預算僅八一五○萬元(少於千分之二),落人「在衛生署施政優先順序上:醫療永遠擺第一、藥品其次、傳染病防疫第三、食品衛生殿後」口實。而我國九十七年食品衛生行政管理經費總預算,平均每位國民僅有十一元、日本為四十五元、美國為一六○元,足見其經費編列嚴重不足。政府一項硬體建設動輒數十億,卻常成為「蚊子館」,對攸關二千三百萬人民飲食安全的大事,一年只願意編列不到一億元經費,實在荒唐!

 三、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之現有人力不足,顯難肆應當前業務之需要,核其未能適時補足必要員額,亦未綢繆替代方案,均有疏失。

 九八年度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預算員額為二十九人,占該署總編制數八.二九%。而我國與美國、日本、英國及香港等先進國家或區域食品衛生行政管理人力之比較,顯示出我國人力配置除了略優於日本之外(但其每位國民分配預算數為我國四倍),相較於美國人力優於我國十四.六倍、英國人力優於我國二.八倍、香港人力更優於我國十七.七倍,足見我國食品衛生行政管理人力編制十分短缺。

 解決之道,端賴衛生署能否先就業務流程進行檢討改造,以紓解用人需求,並籌謀各項勞務替代方案來分擔其業務超負荷量,惟查該署並未能適時補足必要員額,亦未綢繆替代方案,致遇有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人力調派時常捉襟見肘,疲於奔命。

 四、衛生署未能積極落實執行「食品安全與營養白皮書」,無從維護國民免於「臨食而懼」之基本健康權益。

 衛生署於九十七年會同行政院農委會、環保署、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共同編撰《食品安全與營養白皮書(二○○八─二○一二)》,以做為未來政策指導性原則,然查九十七年迄今,該白皮書之行動方案,囿於現有人力、經費短缺等因素,大多未能付諸實施,例如「未成立風險評估機構」、「未建立食品追溯系統」、「未實施國家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未強化食品安全預警系統」…等,徒使白皮書所揭櫫之崇高理想目標與解決問題之策略宛如「紙上談兵」,流於聊備一格之文書作業,令人扼腕。

 保障全民食品安全,提升營養保健品質,乃衛生署責無旁貸之使命。由於食品問題類別眾多、數量龐大、通路複雜,且涉及多層級跨部門的職掌,欲有效提升其安全把關能力與密度,建立風險控管及有效預防機制,衛生署勢須投注較諸以往更多之人力、經費,才能達成預期目標與效益。(三位作者皆為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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