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要科技部
中國時報 2009.04.27
台灣需要科技部
■陳耀昌
近日新竹生醫園區的爭議,引起科技界高度關切。然而,既往矣,再去數過去政治角力、地盤爭奪,於事何補?我們應該去反省的是,是怎麼樣的一個決策與執行機制的不妥善,而造成這樣「七年一事無成」,全民皆輸的慘痛結果!如果沿循舊制,勢將再陷「利益爭奪」的覆轍。我們該亡羊補牢,以求創立新局。
先檢討台灣科技重大政策執行缺失的本質。就以「新竹生醫園區」為例,執行者大多是「兼職」,而另有「本職」。因兼職而取得分配超豐富資源的權力,而且不太有具體的法律責任時,一定會把握這個難得的機會,把大部分資源分配給自己的本職及自己的人馬,這是人性。如果上述權力取得的機制並非公開(所謂委託辦理)時,想當然,被排除在外的團隊,就會「聯合」起來杯葛,計畫執行因此受到阻力。在執行不順遂之下,往往執行團隊本身也易出現責任推諉或權益之爭。這時,決策上級眼看僵局難解,只好下決心做傷害控制,收回自理。忽又一日,政治環境丕變,朝野交替,於是豬羊變色,主客易位。就這樣惡性循環不已。
感想一:職位權益與責任的不對等,就表示這個制度有問題。有問題的制度,面對著「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人性,就造成今日生醫園區的殘局。我們不能怪人性,只能怪制度。所以應該由制度的改進做起。
再檢討台灣重大科技政策的決策過程缺失的本質。台灣在這方面,一直是多頭馬車,有「行政院科技顧問室」、「總統府中央研究院」以及「行政院國科會」。而且,誰說了都算。
在體制上,台灣科技政策的最高決策者,是「行政院科技顧問室」。既稱「顧問」,就表示有顧才問,少有行政責任。然而這些顧問卻擁有和責任非常不對等的最高決策權。也因為顧問們只是偶爾開一次會,並非專職從事政策思考與評估,所以台灣科技重大政策的形成總是很倉促,事前的評估常常很不足。
「行政院科技顧問室」的制度是歷史沿革造成的。在蔣經國時代,「科技教父」李國鼎用了不少來自國外的專家,而以「行政院科技顧問」之名禮聘。後來台灣不再是強人時代,現在科技顧問也都是國人。到了李登輝時代,「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成為當代的科技教父,院士的地位也水漲船高,科技出身的院士紛居要職,媒體就常出現中研院院長帶著國科會主委開記者會的畫面。
在許多人的觀念中,「國科會」等同於「科技部」。然而目前的國科會,連各處處長都必須由各大學舉才借調,上任匆匆,任期有限,難以做高層次或長遠政策規劃。再加上體制上只是「委員會」,姿態一直很低。更令人擔心的是,少數決策者會置利益迴避原則於不顧,於是自己的領域專長就成了國家政策及重點發展方向,不太考慮台灣本身的優勢或弱點是否符合這樣的決策取向。這樣的決策,焉能不出現問題?
感想二:「利益迴避」的基本道義原則,台灣許多公共事務決策者與執行者常常不把它當一回事。於是決策者思考方向偏頗,執行者各個瓜田李下,都不能令人心服口服。社會菁英不能做到「利益迴避」,台灣就不能稱為進步國家。
我的看法是:台灣需要一個「科技部」,才能解決現行體制上決策階層「多頭馬車」以及執行階層幾乎無法迴避的「利害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的問題。台灣需要一個「科技部」,台灣的科技決策及管理執行才能建立「法治」,脫離「人治」,才能做到行政倫理明確、權責相符、政策具延續性,才能免於目前學術團隊為爭奪資源而合縱連橫搞對立的惡性循環。做法其實並不複雜:
一、國科會晉升為「科技部」,部長總攬全國科技,並負全責。
二、「行政院科技顧問室」改名「科技部顧問室」,不再有決策權。
三、中研院專責提升台灣學術研究水準,原屬於國科會的學術研究撥款(funding)業務,由中研院來接手。
四、中研院院長同時擔任總統的科技最高顧問;與行政院科技部的互動,則遵循府院的溝通機制。(作者為台大醫學院教授/醫師)

台灣需要科技部
■陳耀昌
近日新竹生醫園區的爭議,引起科技界高度關切。然而,既往矣,再去數過去政治角力、地盤爭奪,於事何補?我們應該去反省的是,是怎麼樣的一個決策與執行機制的不妥善,而造成這樣「七年一事無成」,全民皆輸的慘痛結果!如果沿循舊制,勢將再陷「利益爭奪」的覆轍。我們該亡羊補牢,以求創立新局。
先檢討台灣科技重大政策執行缺失的本質。就以「新竹生醫園區」為例,執行者大多是「兼職」,而另有「本職」。因兼職而取得分配超豐富資源的權力,而且不太有具體的法律責任時,一定會把握這個難得的機會,把大部分資源分配給自己的本職及自己的人馬,這是人性。如果上述權力取得的機制並非公開(所謂委託辦理)時,想當然,被排除在外的團隊,就會「聯合」起來杯葛,計畫執行因此受到阻力。在執行不順遂之下,往往執行團隊本身也易出現責任推諉或權益之爭。這時,決策上級眼看僵局難解,只好下決心做傷害控制,收回自理。忽又一日,政治環境丕變,朝野交替,於是豬羊變色,主客易位。就這樣惡性循環不已。
感想一:職位權益與責任的不對等,就表示這個制度有問題。有問題的制度,面對著「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人性,就造成今日生醫園區的殘局。我們不能怪人性,只能怪制度。所以應該由制度的改進做起。
再檢討台灣重大科技政策的決策過程缺失的本質。台灣在這方面,一直是多頭馬車,有「行政院科技顧問室」、「總統府中央研究院」以及「行政院國科會」。而且,誰說了都算。
在體制上,台灣科技政策的最高決策者,是「行政院科技顧問室」。既稱「顧問」,就表示有顧才問,少有行政責任。然而這些顧問卻擁有和責任非常不對等的最高決策權。也因為顧問們只是偶爾開一次會,並非專職從事政策思考與評估,所以台灣科技重大政策的形成總是很倉促,事前的評估常常很不足。
「行政院科技顧問室」的制度是歷史沿革造成的。在蔣經國時代,「科技教父」李國鼎用了不少來自國外的專家,而以「行政院科技顧問」之名禮聘。後來台灣不再是強人時代,現在科技顧問也都是國人。到了李登輝時代,「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成為當代的科技教父,院士的地位也水漲船高,科技出身的院士紛居要職,媒體就常出現中研院院長帶著國科會主委開記者會的畫面。
在許多人的觀念中,「國科會」等同於「科技部」。然而目前的國科會,連各處處長都必須由各大學舉才借調,上任匆匆,任期有限,難以做高層次或長遠政策規劃。再加上體制上只是「委員會」,姿態一直很低。更令人擔心的是,少數決策者會置利益迴避原則於不顧,於是自己的領域專長就成了國家政策及重點發展方向,不太考慮台灣本身的優勢或弱點是否符合這樣的決策取向。這樣的決策,焉能不出現問題?
感想二:「利益迴避」的基本道義原則,台灣許多公共事務決策者與執行者常常不把它當一回事。於是決策者思考方向偏頗,執行者各個瓜田李下,都不能令人心服口服。社會菁英不能做到「利益迴避」,台灣就不能稱為進步國家。
我的看法是:台灣需要一個「科技部」,才能解決現行體制上決策階層「多頭馬車」以及執行階層幾乎無法迴避的「利害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的問題。台灣需要一個「科技部」,台灣的科技決策及管理執行才能建立「法治」,脫離「人治」,才能做到行政倫理明確、權責相符、政策具延續性,才能免於目前學術團隊為爭奪資源而合縱連橫搞對立的惡性循環。做法其實並不複雜:
一、國科會晉升為「科技部」,部長總攬全國科技,並負全責。
二、「行政院科技顧問室」改名「科技部顧問室」,不再有決策權。
三、中研院專責提升台灣學術研究水準,原屬於國科會的學術研究撥款(funding)業務,由中研院來接手。
四、中研院院長同時擔任總統的科技最高顧問;與行政院科技部的互動,則遵循府院的溝通機制。(作者為台大醫學院教授/醫師)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