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業能「置死地而後生」嗎
半導體業能「置死地而後生」嗎
* 2009-02-17
* 中國時報
* 【中時社論】
最近幾天,台灣的股市、政壇、業界都在關注DRAM產業的發展。由於茂德的可轉債於本月十四日到期,而本周則進入到期後的緩衝,無論如何要做個解決。媒體報導,銀行團目前正在與業者磋商,看看能否談出個頭緒。另一方面,經濟部似乎也在與業者及國外母廠商洽談,希望能提出一個整併模式,但似乎進展有限。在此,我們要把DRAM此次面臨的危機與轉機一次講清楚,也指出政府介入所必須要有的心理準備,以及必須要掌握的大原則。
首先,力晶、茂德等半導體廠商都是民營事業,他們的營運成敗當然受市場競爭淘汰法則的篩選。今天,台灣半導體業者之所以面臨倒閉的窘境,固然有一部分原因歸咎於金融海嘯,但也有自身經營不善的因素。政府出面干預市場運作不是不可以,但必須要基於更高的理念基礎。單單因為避免半導體員工失業,並不構成政府強力介入的理由。以目前的情勢來看,台灣DRAM的競爭力不如韓國,而且廠商家數太多,即使今天沒有金融海嘯,該產業一兩年後也注定是會病痛纏身。國家出面干預市場,絕不是為了「把病症拖久一點」,而應該是為了「把疾病治好」。唯有掌握這樣的大原則,才有討論挽救DRAM的空間。
其次,DRAM的病究竟治不治得好,財經當局必須要拋開政治壓力,誠實面對。大家都知道,台灣半導體代工業者家數太多,又與外國技術母廠殊少整合,不但技術上拚不過韓國三星,甚至彼此間競爭,中長期根本處於極不利狀態。故要把DRAM大病治好,不但要促使台灣五家大廠整併,也要促成台灣代工業者與國外技術母廠之間的整合。不止如此,整合之後的新老闆,當然不能由原來經營不力或惡名在外的業者來擔任。因此,治DRAM病所需藥方極為複雜,牽涉到五家本國廠、三家外國廠與海內外至少十位企業家。
政府面對這麼複雜的局面,但手中真正有的籌碼,就只有納稅人的「錢」。DRAM公司中沒有公股代表,而對國外技術母廠台灣政府更沒有發言權,故所有的整併案都要由業者主動提出,政府被動審查。要如何在這種環境下把DRAM的疾病治好,恐怕非得有雄才大略的官員方能竟功。但以今日情勢來看,經濟部長口風不緊,國家元首又大老早宣示要拯救,國發基金一千億銀彈又早已曝光,所有的底牌都一再掀給別人看,我們真不知道這談判要怎麼進行。
坦白說,今天DRAM的問題之所以難處理,先前任意放話的政府官員都要負些責任。國家出面干預半導體整併,當然是著眼於救產業,而非救老闆。一旦國內外業者預期政府終將出手拯救,老闆們就能期待在收購價、換股比等條件上多所爭取。套句白話文來說,政府的態度越積極,業者就越有可能「拿翹」,整個的談判就越為複雜。事實上,在政府高官矢言救DRAM之後,市場上原本不怎麼值錢的可轉債價格就漲了一倍。而在經濟部長「情人節」談話之後,連股市都漲停捧場。由此可見,我們的政府官員離實務界非常遙遠,而要期望他們收場這麼複雜的局面,實在是難以樂觀。
我們的建議是:如果救DRAM是為了治好台灣半導體業的痼疾,那就必須在心態上有所調整。政府官員必須先破釜沉舟,一定要看到治好病的完整藥方,且在絕對合理的藥劑價格之下,政府才能出手。如若不然,則寧可讓若干廠商跳票、破產、倒閉;到閻王殿度人其實比在凡世度人容易。其實,個別廠商倒閉之後,並不表示產業垮台或員工失業;相反的,破產之後只是法律程序比較複雜,有時反而使另有所圖的業者見黃河而後死心,有利於後續談判的進行。換言之,破產重整是法律上逼使業者讓出喊價權的自然機制;既然市場內的談判難以達成共識,那就只有靠市場外的司法程序,去促成重整了。
總之,DRAM今日的局面─檯面上有國外三家母廠、國內五家子廠,外加一個市場經驗不足的政府。能不能在這三加五加一的局面中以最小的國庫支出取得最大的產業(而非業者)利益,不但牽涉到產業未來,恐怕也關係到某些政務官的去留。

* 2009-02-17
* 中國時報
* 【中時社論】
最近幾天,台灣的股市、政壇、業界都在關注DRAM產業的發展。由於茂德的可轉債於本月十四日到期,而本周則進入到期後的緩衝,無論如何要做個解決。媒體報導,銀行團目前正在與業者磋商,看看能否談出個頭緒。另一方面,經濟部似乎也在與業者及國外母廠商洽談,希望能提出一個整併模式,但似乎進展有限。在此,我們要把DRAM此次面臨的危機與轉機一次講清楚,也指出政府介入所必須要有的心理準備,以及必須要掌握的大原則。
首先,力晶、茂德等半導體廠商都是民營事業,他們的營運成敗當然受市場競爭淘汰法則的篩選。今天,台灣半導體業者之所以面臨倒閉的窘境,固然有一部分原因歸咎於金融海嘯,但也有自身經營不善的因素。政府出面干預市場運作不是不可以,但必須要基於更高的理念基礎。單單因為避免半導體員工失業,並不構成政府強力介入的理由。以目前的情勢來看,台灣DRAM的競爭力不如韓國,而且廠商家數太多,即使今天沒有金融海嘯,該產業一兩年後也注定是會病痛纏身。國家出面干預市場,絕不是為了「把病症拖久一點」,而應該是為了「把疾病治好」。唯有掌握這樣的大原則,才有討論挽救DRAM的空間。
其次,DRAM的病究竟治不治得好,財經當局必須要拋開政治壓力,誠實面對。大家都知道,台灣半導體代工業者家數太多,又與外國技術母廠殊少整合,不但技術上拚不過韓國三星,甚至彼此間競爭,中長期根本處於極不利狀態。故要把DRAM大病治好,不但要促使台灣五家大廠整併,也要促成台灣代工業者與國外技術母廠之間的整合。不止如此,整合之後的新老闆,當然不能由原來經營不力或惡名在外的業者來擔任。因此,治DRAM病所需藥方極為複雜,牽涉到五家本國廠、三家外國廠與海內外至少十位企業家。
政府面對這麼複雜的局面,但手中真正有的籌碼,就只有納稅人的「錢」。DRAM公司中沒有公股代表,而對國外技術母廠台灣政府更沒有發言權,故所有的整併案都要由業者主動提出,政府被動審查。要如何在這種環境下把DRAM的疾病治好,恐怕非得有雄才大略的官員方能竟功。但以今日情勢來看,經濟部長口風不緊,國家元首又大老早宣示要拯救,國發基金一千億銀彈又早已曝光,所有的底牌都一再掀給別人看,我們真不知道這談判要怎麼進行。
坦白說,今天DRAM的問題之所以難處理,先前任意放話的政府官員都要負些責任。國家出面干預半導體整併,當然是著眼於救產業,而非救老闆。一旦國內外業者預期政府終將出手拯救,老闆們就能期待在收購價、換股比等條件上多所爭取。套句白話文來說,政府的態度越積極,業者就越有可能「拿翹」,整個的談判就越為複雜。事實上,在政府高官矢言救DRAM之後,市場上原本不怎麼值錢的可轉債價格就漲了一倍。而在經濟部長「情人節」談話之後,連股市都漲停捧場。由此可見,我們的政府官員離實務界非常遙遠,而要期望他們收場這麼複雜的局面,實在是難以樂觀。
我們的建議是:如果救DRAM是為了治好台灣半導體業的痼疾,那就必須在心態上有所調整。政府官員必須先破釜沉舟,一定要看到治好病的完整藥方,且在絕對合理的藥劑價格之下,政府才能出手。如若不然,則寧可讓若干廠商跳票、破產、倒閉;到閻王殿度人其實比在凡世度人容易。其實,個別廠商倒閉之後,並不表示產業垮台或員工失業;相反的,破產之後只是法律程序比較複雜,有時反而使另有所圖的業者見黃河而後死心,有利於後續談判的進行。換言之,破產重整是法律上逼使業者讓出喊價權的自然機制;既然市場內的談判難以達成共識,那就只有靠市場外的司法程序,去促成重整了。
總之,DRAM今日的局面─檯面上有國外三家母廠、國內五家子廠,外加一個市場經驗不足的政府。能不能在這三加五加一的局面中以最小的國庫支出取得最大的產業(而非業者)利益,不但牽涉到產業未來,恐怕也關係到某些政務官的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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