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0, 2009

遠水如何救近火?

工商時報 2009.03.11 
社論-遠水如何救近火?
本報訊

 經濟部上週公開有關DRAM產業的整併方案,召集人由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擔任,未來也將成立一家新的DRAM公司,名叫「台灣記憶體公司」(TMC),至於有關產業如何整合?資金如何取得?技術合作對象如何決定?決定合作對象後,技術如何取得?這些外界關心的議題,經部都授權給宣明智決定。

 宣明智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明TMC未來將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將於3月底前確定技術合作夥伴,第二階段則進行資金募集;至於有關資金來源及現有DRAM各廠如何整併等重要相關問題,宣明智沒有具體回應。他只有表示,TMC與國內現有各 DRAM廠沒有關聯,各廠需自行解決當前問題。

 原本各界認為TMC的設立會兼顧現有各廠的整併與DRAM技術的生根發展,看來宣明智對TMC的設立似乎只想單獨成立一家擁有核心技術的新DRAM公司,對於DRAM產業的整併並不觸及。

 倘若是這樣,這個規劃方案對現有DRAM產業各廠的整併而言,根本就是個空中樓閣。除非經濟部的規劃是讓現有的DRAM廠陸續破產清算,好讓TMC以低廉的成本取得各廠的設備、員工,如同經濟部更早時候所放出的風聲:新的整併平台(台灣記憶體公司)將設排「負」條件,即參加之股東不得帶有負債;或者如同再更早時候的風聲:經濟部希望銀行以債作股,解決DRAM公司負債問題,使現有的DRAM各廠符合排「負」條件,得以加入TMC。假若如此,經濟部對DRAM產業現有各廠的整併規劃,就如同厚黑學裡的「鋸箭法」:不去面對它、不想解決它。至於若要銀行以債做股,則是強人所難,讓DRAM的產業風險轉由金融業承擔。

 根據我們目前所得知的相關技術資料:韓國三星以68奈米的技術,在一片12吋晶圓上可以得到 947顆DDR2 1Gb的顆粒,海力士以66奈米的技術可以產出1,022顆,美光以68奈米的技術、爾必達以65奈米的技術,則可以產出1,150顆DDR2 1Gb的顆粒,因此爾必達或美光在DRAM的產出技術上並不輸韓國大廠,而且都已經是成熟技術。然而,要考慮的是:技術如何移轉?技術移轉的成本有多高?日本政府和美國政府是否同意技術移轉?即或兩國政府都同意技術輸出,台灣在取得這一代的技術之後,有沒有能力發展更進一步的下一代技術?據悉,三星電子已經有下一代的56奈米技術,海力士也有下一代的54奈米技術。爾必達或美光若只提供目前的技術,對於下一代的技術仍待價而沽,台灣記憶體公司未來是否真有競爭力?

 技術生根不是短期一蹴可幾的,尤其當競爭對手已經擁有下一代技術時,冀求取得目前成熟技術就能超越美日、趕上韓國,未免過於樂觀。因此我們仍然繼續提出先前的建議:由政府出資直接入股爾必達或美光,成為有影響力甚至具有主導權的大股東,並讓現有各 DRAM廠以產能作價加入此一國際DRAM公司,組成台日或台美集資金、技術、產能於一體的國際大廠,才會有與韓國競爭的實力,不論它叫做爾必達或美光或台灣記憶體都無妨。

 在資金方面,根據報載,爾必達與美光的市值均僅剩約新台幣7、8百億元左右,而且預計未來一年仍將虧損約新台幣5、6百億元,因此在策略上台灣不宜直接買下整個公司,而是買至達到具有主導性的股數,與之進行合併即可,一方面可確保公司未來技術的提供,再則對於未來虧損的分擔也不必全數承受,此乃在當前世界景氣尚未見到回升曙光前,步步為營的作法。

 至於國內現有各DRAM公司產能的合併,由於現有DRAM公司的總負債達新台幣4,000億元左右,若經濟部堅持排「負」,則現有DRAM廠符合條件者甚少,除非先經過破產清算,使TMC能以廉價取得產能,或勉強銀行以債做股,否則能整合到的產能有限,無法發揮整併的效果,因此我們提出一個較為大膽的建議:將這4,000億元的負債移至一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的公司,由國內的PC、封裝、測試等DRAM上下游相關業者來認購股份,使現有的DRAM公司得以符合排「負」條件,以產能做價入股加入前述技術、產能、資金合為一體的國際大廠。至於入股SPV的這些公司,其持有之SPV股份規劃為具可交換性質的特別股,未來可依一定比例交換為此一國際大廠的持股。為何規劃由PC、封裝等DRAM相關上下游的公司來認購SPV股份呢?說穿了是與它們有長期利害關係,因為若美日台的DRAM產業垮了,不但 PC相關業者未來使用的DRAM在價格上就得任憑韓國三星、海力士宰割,甚至國內DRAM相關的封裝、測試業也沒生意作了。救人也自救,業者應該眼光看遠一點。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